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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贯彻《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研讨会

来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教务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00:00:00

 
  根据教育部“教社科【2011】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下发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3月4日上午,由罗明东副院长主持召开了“太阳集团tcy8722(中国)有限公司贯彻《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研讨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教务处、计财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罗副院长首先回顾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地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及不足之处,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和建设一定要抓住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发布的新机遇,把育人为本、改革创新、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和建设的根本要求和核心任务来抓。

  与会领导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的相关文件精神,条分缕析、解读《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各项指标,并结合我院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明确了今后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和建设的思路和方向。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是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加强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规范高校思政课建设而制定的,它涵盖了思政课建设的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学科建设等五个方面,包含5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38项三级指标(观测点),并明确规定了指标类别,其中核心指标6项、重点指标8项、基本指标24项。

  罗副院长要求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中各个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以饱满的精神迎接教育厅的检查。